这几天,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个话题,又上了头条。

9月8日,自称是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大三学生的网友

袁大宸发微博说,8日早上8点多,她在校门口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太,看到情况严重还帮忙拨了,结果被老人家属要求负全责。

发微博的这位姑娘,真名叫袁晨,她说,老人在她身后摔倒,她急忙和同学去查看,不一会老人的儿媳妇赶到,“她不让我去学校,让我拨打,还医院。”,袁晨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,“我还打电话给同学,让他们一起来帮忙。”当天上午,小袁一直陪在老人身边,小袁的几个同学也赶过来帮忙。交钱住院的时候,老人儿媳看带的钱不够,还让小袁同学垫付了元。此外,小袁的学生证也被对方拿走了。当医生问老人是如何受伤时,老人儿媳回答说,是“让一个学生骑车撞倒摔的”,小袁当时就懵了,后来越想越不对劲,给辅导员打了电话,并随后在辅导员陪同下报了警。

很快,有目击证人现身,表示愿意证明

袁大宸确实没有撞人。

这位对话中“穿蓝格褂褂”的女生

任梵僮昨晚在微博上公开发声:

还有一名目击证人也表示愿意作证:

目击者称小袁并没有撞老太太,那么老太太的家属为什么说是小袁撞的呢?家属那也没有证据啊,人家说了,要不是你撞的,医院啊?你凭什么还给垫了块钱啊?

额,照这逻辑,大伙还给贫困儿童捐款呢,难不成那都是咱儿子?要不是我儿子我凭什么给他捐款啊?更别给地震灾区捐款了,要说起来不成了咱给弄震的了?

警方说了,老人到底怎么受的伤,现在还说不清楚,还需要更多目击证人来还原事情经过。

但是有媒体评论指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,这事从法律上来讲,应该是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——

“公民好心扶起倒地老人,却遭遇‘碰瓷’的事,一再上演。抛开情绪化的表达,这种案件在法律上就是普通的侵权案件,‘谁主张,谁举证’,举证不能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。如果被扶老太觉得救人者就是肇事方,那么就举证证明是救人者造成的损害;如果举证不能,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。而不是像目前这样,一旦发生‘救人被讹’的事,就由救人者满世界找监控录像、目击证人来‘自证清白’。”

去年春节晚会上,有个小品《扶不扶》说的就是这事,戳下面视频看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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